各系(院、部)、处室: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冀教人函〔202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重要回信精神活动,于9月27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学习情况总结材料、学习影像资料、未学习人员名单及原因报送至人事处109室,电子版发至renshichu2021@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纪翔 0311-87625017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 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 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 2.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
人事处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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