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持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产业重大专项、教育财务管理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杜绝相似研究内容的重复申报。
(五)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四、申报限额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科学技术类青年基金项目1项,科学技术类自筹经费项目2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基金项目1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筹经费项目2项,共6项。
五、申报流程
我校将根据各项目类别限额指标组织开展校内评审工作,有意进行本项目申报的人员需先参加校内评审,通过初审负责人联系科研中心添加账号,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如下:
1.申报书填写:根据有意申报的项目类别,附件下载申报书及活页并填写完成;
2.选择对应的科技、社科类进行申报。发送电子申报材料(word版本)请以“系部+项目类别+姓名”命名,如“科技类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张**”。
3.科研中心将组织开展校内评审,结合本专项优先支持领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将进行校内公示5天。
通过校内初审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1.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科研中心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2.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查看申报流程,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过程中注意随时保存信息,最后务必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等待科研中心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六、材料收取
1.项目《申请书》、《活页》、《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315@163.com。
2.电子版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下午18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3.系统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中午12点前,过时系统将无法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崇 87625135
附件: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模板
科研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