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来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12】
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并进行了申报材料的初审,现将661名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最终名单以石家庄市人社局审核为准)。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孙老师 13582310615
附件: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初审名单公示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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